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过闸安全管理
来源:长江海事局 作者: 桓兆平 发布日期:2009-3-18
内容摘要:本文介绍了三峡船闸的基本概况,简述了船载危险货物过闸呈现的特点、过闸的种类,分析了过闸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加强船载危险品过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包括恐怖活动)对两坝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实施安保工作,保证北京奥运会期间两坝安全,提出船载危险货物过闸安全措施,应采取对策。
关键词:船闸 危险货物 突发 对策 建议
长江三峡工程是举世瞩目的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该工程不仅以其高水头、大容量的发电著称于世,也因其工程的巨大和复杂闻名,三峡双线五级船闸的恢弘气势本身就表明了工程的巨大和艰难,其在运行中遇到的难题同样将考验世人的智慧。三峡工程进入围堰发电期后,2003年6月长江三峡工程蓄水至135米水位运行,三峡船闸投入使用,目前水位已抬高至156米,即将进入172米蓄水,船闸进入初期运行期。
自2003年6月18日三峡船闸开通运行以来,过闸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船舶过闸期间未发生大事故。三峡大坝蓄水后,库区航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航运经济也得到较快发展,进出库区货运量逐年上升,过闸量达设计年通过能力(5000万吨)的78.8%。2006年船舶过闸56838艘次,过闸货物3939万吨,其中一级危险货物55.1万吨、原油55.5万吨、二级危险品约100万吨,危险品过闸量占过闸总货运量的5%。
船载危险货物过闸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危险货物过闸量逐年增长,油类增长迅速,特别是原油进库上升较快,运输品种多样化趋势明显,进库是出库的2倍以上;二是危险品航运公司均实施了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基本规范;三是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新建船舶“瘦船型、深吃水、大功率”的特点明显;四是过闸管理规范,实施了指泊分开、申报排队、待泊检查、专闸通过、全程监控措施,保障了过闸有序安全畅通。
一、船舶过闸基本概况
(一)过闸危险品种类
过闸危险货物主要有以下种类:
第3类危险品:汽油、航空煤油、柴油、醋酸乙烯酯、甲醇、丁二醇、二硫化碳、醋酸乙烯酯、四氯化碳;
第4类危险品:黄磷;
第6类危险品:氯化钡;
第8类危险品:氢氧化钠 (烧碱、片碱)。
过闸危险货物20余种,以汽油、甲醇、原油为主,三者总量分别占2004、2005、2006年通过量的82.51%、89.26%、70.86%。
(二)船载危险货物过闸频度
三峡和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航调度实行“统一调度、联合运行”的原则,船舶过闸执行“一次申报、统一计划、统一调度、分坝实施”的调度程序。目前,一级危险货物过闸月平均30余艘,月均过闸量3万多吨;原油过闸月均30多艘,月过闸原油量约4万吨。一级危险品专闸通过,一般5-6艘船舶排一闸,待闸时间约4-5天;两坝间航行时间一般3.5小时。一级危险品过闸船型主要为:300-800、1000、3000吨的油船,以1000吨左右为主;1500、2000吨化学品船,以2000吨左右为主。
二、船载危险货物过闸安全措施
(一)例行检查
船载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通过三峡和葛洲坝船闸一律实行过闸前例行检查制度,由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闸室调度
载运一级危险货物的船舶过闸时,经海事机构安全检查合格,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过闸申报单》,向三峡通航管理局航运调度中心(通航指挥中心)申报过闸计划,由航调事先通报枢纽管理单位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并由枢纽管理单位和长江航运公安对闸区实行封闭管理,航运调度中心安排船舶过闸计划。
载运一级易燃易爆类危险货物的船舶专闸通过。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不得与客船同一闸室通过。
禁止载运民用爆炸品及剧毒化学品船舶过闸。
(三)船舶过闸
1、过闸维护。一级危险品过闸由航运调度中心分别通知三峡通航管区、葛洲坝通航管区实施过闸维护,海巡艇实施进出闸全程维护。
2、消防监护。载运一级危险品货物船舶过闸前,指挥中心通知闸调、特警大队、公安部门实施消防监护。
船舶过闸前,闸门消防设施提前5分钟打开,其它设施处于戒备状态,闸室值班人员处于值守状态。
船舶过三峡船闸时特警大队派两部消防车沿闸室两侧全程实行监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过闸船舶安装的GPS不统一
重庆辖区的危险品船舶安装的是重庆港航管理局统一要求的GPS设备,而其它省市安装的是另一套设备,三峡通航管理局要求的是特定过闸监管的设备,船舶安装的设备不一致,终端无法有效监控,既降低了使用效率,又造成了浪费。
(二)船型标准化进展迟缓
目前过闸危险品运输的23家航运公司79艘船舶中,油驳2艘、油船50艘、化学品船17艘、液货船10艘。南京油运公司的32艘新平江型油船符合标准化要求,其余近两年建造的化学品船舶存在“瘦船型、深吃水、大功率”的现象。据对2006年建造的部份化学品船舶进行抽查时发现,如某船载重吨1900-2100,船舶尺度为75*12.8*4.5,功470×2KW,与该吨位的船舶标准尺度82~87×14×2.8~3.3、350~400×2KW比较,船长缩短7~12米、吃水加深0.3米、功率增大70KW,与相应的标准化船型尺度有一定的差距。
(三)危险品船舶过闸效率较低
每个闸次仅可安排6艘船舶通过三峡船闸。由于一级危险品船舶均需安排专闸,且过专闸时间均在深夜,造成危险品船侯闸时间长,过闸速度慢,过闸效率低,一般情况下,上下水待闸时间为5天,上水最长待闸时间为260小时,下水待闸最长为175小时,增加航运企业运输成本,降低航运企业效率,同时由于危险品运输供给不及时,造成加工能力不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
(四)集装箱危险品运输瞒报、谎报现象仍然存在
由于检查手段缺乏,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中存在的谎报、瞒报不易查出,集装箱运输瞒报、谎报现象仍然存在。
四、对策
为加强船载危险品过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包括恐怖活动)对两坝安全造成恶劣影响,实施安保工作,保证北京奥运会期间两坝安全,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提高危险品船舶助航设备的相容性
随着船舶助航设备的迅速发展,一些现代化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如GPS、AIS亦开始应用。但这些设备未得到整合,一些船舶为了满足不同的管理部门的需要配备2台GPS,且GPS相互不兼容,导致资源的浪费,未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GPS的合法地位也未得到明确。因此,应当从技术规范角度明确规定航行川江及三峡库区船舶配备的助航设备配备要求。同时,尽快协调解决不同GPS平台的兼容问题,以免对用户造成负担和抵触情绪。
(二)加快船型标准化推进力度,提高船舶过闸能力
1、建立危险品船舶建造备案制度。为避免新建危险品船舶不当检验致使不能登记发生,有必要对新建危险品船舶在建造时到拟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备案,以便于登记前及时掌握船舶的有关情况。
2、严格实施危险品船舶入级检验制度。对新建的油船、化学品船一律申请入级检验,凡未申请入级检查的一律不得办理《船舶营运证》、《国籍证书》,船厂取消危险品船舶建造资质。
3、组织力量对三峡库区标准船型进一步研究优化。交通部于2004年发布了《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但标准颁布后建造的船舶并未满足规定的标准尺度。是否需要对标准进行调整应进行研究,如有必要应当优化。
4、完善标准化船型管理法规。目前,通过三峡船闸货物已达设计年通过能力(5000万吨)的78.8%,考虑船闸完建和非标准化船型等因素影响,船舶过闸基本接近设计年通过能力。为加快船舶标准化进程,组织对现有标准船型进行研究完善,使公布的标准船型尺度符合生产实际和过闸安全需要。
5、加强新建危险品船舶登记管理,配合做好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根据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新建的1000吨及以上油船和所有的化学品船舶办理登记的,非CCS检验机构发放的检验资料视作越权发证不予认可,从登记环节把入级检验关。同时,建立与船检管理机构的信息沟通制度,发现违规检验发证的情况及时通报船检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三)研究危险品船舶过闸布排方案
由于过闸危险品品种不断增多,船舶尺度不一,为提高闸室利用率,找既安全又快捷的方法,采取相应措施提高闸室通过效率,科学合理调度船舶同闸,可考虑建数学模型,优化排档,减小不同种类危险品同闸事故风险,防止事故发生,拟组织力量对现有过闸危险品性质开展研究,根据不同危险货物性质、船舶类型研究合理的调度排闸方案,为船载危险品过闸调度提供技术支持。
1、研究危险货物积载的要求
目前第三类危险货物主要是散装运输,在包装运输情况下该类货物应按水路危规规定的积载类积载,但对使用塑料罐和塑料桶包装中闪点类物质,除非将其装于封闭的货物运输组件中,否则“只限舱面”积载,该类货物在运输中应尽量保持阴凉,远离一切热源。第四类危险货物在运输中应尽可能保持阴凉和干燥,其积载处所应远离一切火源和热源,应积载于通风良好的处所。第六类危险货物应积载在机械通风处所,远离一切火源、热源和电源,这是因为除了其中某些具有易燃等危险性货物外,主要是为防止危险货物遇火或受热分解,散发出有毒气体。第八类危险货物应积载在机械通风处所,保持阴凉、干燥,并远离一切火源、热源,目的在于防止货物遇高温放出毒性气体等危害。
2、装载型式的影响
部分第六类危险货物和部分第八类危险货物在运输中对于船舶消防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认为与普通货物运输相类似,在不同的运输形式下其影响将有所不同,集装箱运输货物时,本身采取了多层的包装形式,同时集装箱也是密闭的容器,可以认为是封闭的货物运输组件,能够一定程度防止货物入水后对水域以及其它设备的危害。如我们调查“营山号”集装箱运输氯化钡时,在舱面装载危险货物时,包装危险货物也采取了防水的包装形式,加上运输中加盖了油布等措施,可防止货物扩散和受潮。
3、危险品船过闸布排应考虑的因素
在组织危险品船过闸时应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以100%的措施防范1%的事故发生。因此如果载运二级危险货物与其他货物采取混闸方式通过船闸,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通过,防止在闸室内发生事故和货物入水。首先,在同一闸室排档时应该将危险货物船舶排在最后,并与其他船舶保持一定的间距;其次在过闸过程中,应提醒其他船舶注意危险品船舶,防止撞击等;再次,对于危险品船舶过闸应加强适航性的检查,落实船长操纵的规定,确保船舶安全通过。船闸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措施和设备,及时应对可能的事故,减少危害。危险品船过闸布排时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1)不同船舶运输同类危险货物通过船闸时可以实现同闸通过;
(2)散装不同种类危险货物不宜同闸通过,避免相互影响,对船闸造成安全威胁。
(3)船舶集装箱载运第六类和第八类部分危险货物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可以实行与运载普通货物船舶混闸通过;
(4)船舶装载第六类、第八类和第九类部分包装危险货物时,经过严格的检查,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可以实行与运载普通货物船舶混闸通过。
(四)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过闸
需完善船载危险品信息收集网络,严厉打击危险货物瞒报、谎报行为。及时掌握本辖区危险品流向、品种等相关信息,办理危险货物适装许可手续时,注意认真审核申报内容,必要时可现场核实,发现瞒报、谎报的,一律从严处理。
五、建议
(一)建立三峡坝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三峡大坝闸室存在先天的消防能力不足,一旦发现火灾、爆炸,由于危险品燃烧瞬间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而不易控制,将严重威胁三峡大坝安全,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目前,亟需建立坝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
事实证明,对可能面临的事故风险,事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将会有效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大大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危害降到最低点。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其目的就是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抵御事故灾害,及时处理事故,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峡坝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
2. 应急救援工作策划
2.1 应急机构与职责
2.2 危险辨识与描述
2.3 法律法规要求
3. 应急救援响应
3.1报警程序
3.2警报和通报
3.3指挥与控制
3.4各种危险情况处置措施
4. 训练与演习
5. 应急救援设备
5.1应急救援设备(施)种类及使用方法
5.2应急设备调用规定
6. 信息发布
7. 应急救援预案维护和改进
8. 应急救援预案支持性附件
三峡坝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三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二)建立事故跟踪制度和配备应急储备
为保证运载危险货物船舶安全通过船闸,船闸管理部门有必要建立危险货物事故的跟踪制度和配备应急的设备设施等储备,包括对船舶的过闸过程的全程监视系统,危险事故的评估报警系统,事故处理的应急设备和设施储备库以及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储备技术人才,以此来防治船舶过闸的航行安全、污染、火灾等事故,
应急救援设备包括:、1、消防设备,2、救援设备,3、清污设备,4、人员防护设备,5、通讯设备,6、交通设备,7、监测设备,8、医疗设备等。
应详细介绍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应急设备的调用程序,实施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从而达到运载危险货物船舶通过船闸“一事一报,有事启动应急,无事报告平安”的目标,确保船舶过闸的安全快捷。
(三)编制《船舶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为加强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止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确保安定和谐的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拟通过三峡船闸的危险品船舶应编制《船舶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经检查未按要求编制《船舶安全保卫工作预案》的船舶,应对其进行全面的船舶安全检查,并建议船闸管理部门暂缓安排其过闸。
1、船舶可能会发生以下安保事件:
(1)劫持或者扣留船舶或者船上人员
(2)发现未经允许擅自上船人员
(3)使用船舶载运企图制造保安事件的人员、设备
(4)使用船舶本身作为损坏或者破坏的工具。
2、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在“预案”中需填写以下相应的内容。
(1)应设置一名持证船员担任兼职船舶安保员并切实履行其职责;
(2)明确船上限制区域,并在入口处悬挂或张贴警示标牌;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无关人员上船;
(4)提高船员的安保意识,加强安保措施的培训和演习,严格执行安保工作措施。 |